行政区划

行政区划

信息来源:洪江区档案局 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4-01

    【行政区划】  据清光绪十三年(1837)编撰的洪江《育婴小识》记载:洪江东南起渔梁湾石堡,西北讫大溪口石堡,西南至大峰坡石堡为全境。自小河(巫水)二凉亭起,至大河(沅水)大湾塘止,内除空旷不计外,旧编为五牌。清末举办地方自治,洪江共划分上下十牌,不久分为十五牌,并小对河东岸共为十六牌;大峰坡、大溪口烟户由乡、保稽查不在十六牌之内。民国20年(1931)7月,雄溪并入洪江。

1951年6月,萝卜湾乡、川山乡、滩头乡、带子街乡划入洪江管辖。1956年,洪江全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、1个乡。1958年12月,洪江市划归黔阳县管辖,保留4个街道办事处,市郊桂花园公社由黔阳县直接领导。黔阳县划优胜、大塘、茅头园、二家老、湾溪、楠竹湾、陶金冲等村组入桂花园公社。1970年2月,桂花园公社划洪江镇领导。1979年9月,洪江恢复市的建制,下设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公社,分别命名为河滨路街道办事处、沅江路街道办事处、高坡街街道办事处、新街街道办事处和桂花园公社。1980年1月,将桂花园公社的沅江、团结、五一、立新4个大队、23个生产队划出,成立常青公社。1985年12月,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,黔阳县黔城乡(除小江村)的15个村划入洪江市管辖,设黔城乡;会同县萧家乡的横岩、沅河、鸬鹚、菖蒲4个村划入洪江市管辖,设横岩乡。1997年,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,设立新洪江市,原洪江市城区设雄溪镇。1999年5月,洪江管理区与洪江市分治,下辖三个乡、四个街道办事处。2015年12月,桂花园乡与常青乡合并,设立桂花园乡,下辖15个行政村、2个居民委员会。2017年,洪江区辖2个乡、4个街道办事处。

截至2023年,洪江区辖4个街道、2个乡,共19个社区、14个行政村。

河滨路街道(7个社区):

萝卜湾社区、长寨社区、回龙寺社区、中山路社区、桥东社区、桃李园社区、老团社区。

沅江路街道(3个社区):

大湾塘社区、川岩社区、犁头嘴社区。

高坡街街道(3个社区):

桐油湾社区、长岭界社区、高坡街社区。

新街街道(5个社区):

歌诗坡社区、田湾社区、冒天井社区、二凉亭社区、带子街社区。

横岩乡(3个村):

横岩村、鸬鹚村、菖蒲村。

桂花园乡(11个村、1个社区):

茅头园村、优胜村、楠木田村、桂花园村、堆边村、洪高村、渔梁村、铁溪村、滩头村、川山村、岩门村、新桥社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