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沿革

历史沿革

信息来源:洪江区史志档案研究室 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31

【历史沿革】  洪江作为地名始见于北宋舆图。北宋,熙宁八年(1075年)在洪江设置铺。北宋,元祐三年(1088年,一说元祐五年)置洪江砦。元,至元八年(1271),废洪江砦。明,洪武年间置洪江驿。清,康熙二十六年(1687年)若水巡检司迁驻洪江;乾隆十六年(1751年)改为洪江巡检司。民国4年(1915年),在洪江设置县佐,代表知事处理洪江政务。民国6年(1917年),洪江置市政公所,维护治安,受理诉讼。民国12年(1923年),设会同县洪江镇。民国19年(1930年),会同县洪江镇改设会同县第九区。民国20年(1931年),会同县第六区、第九区合并称第四区。民国22年(1933年),洪江改为县直属镇。是年,又调整区级建制,称会同县第六区。民国24年(1935年),会同县第六区改设直属洪江镇。民国36年(1947年),直属洪江镇改设洪江镇,辖洪江镇和会同县雄溪乡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49年11月,会同县洪江镇改为会同县洪江市。置第一、二、三区,其区政府机构均驻洪江市带子街。1950年3月,会同县洪江市改为会同县洪江镇。1950年10月,会同县洪江镇改为会同专署直辖洪江市。1953年5月,会同专署洪江市改为会同县洪江镇。1953年6月,会同县洪江镇改属黔阳县,并为黔阳县治。1953年9月,黔阳县洪江镇改为省辖洪江市,授权黔阳专署领导。黔阳县委、县政府迁回安江镇。1958年12月,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,改为县辖洪江市。1961年7月,黔阳县洪江市改为专署管辖县级洪江市。1963年5月,洪江市改为黔阳县洪江镇,由黔阳专署和黔阳县双重领导。1979年9月,黔阳县洪江镇改为专署管辖县级洪江市。1997年11月,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,设立省直辖县级新的洪江市。原洪江市行政区域改设洪江市雄溪镇。新的洪江市由怀化市代管。1999年6月,撤销洪江市雄溪镇,设立副县级洪江市洪江区。为洪江市的派出机构。2002年9月,撤销洪江市洪江区,改设怀化市洪江区。为怀化市的派出机构。